孕期是女性职工的特殊时期,她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。然而,当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调岗降薪要求时,女性职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卢女士在贵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怀孕,公司提出调岗降薪,将月薪从6000元降至3000元。卢女士无法接受这一降幅,第二天,公司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,称卢女士拒绝调岗,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公司可以因为卢女士怀孕调岗降薪吗?
调岗需要与劳动者充分协商,并且不能低于原有工资。卢女士不接受降薪标准,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根据法律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此外,第六条还规定,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因此,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孕期女职工工资或调整岗位,如果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是违反法律规定的。
如果孕期女职工遭遇不合理的调岗或降薪,她们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,甚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也会支持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差额。
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问题,如果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,用人单位应予以补足差额。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确保她们在孕期、产期和哺乳期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待遇。
国汉律师建议,女性职工在孕期遇到不合理的工作调整和薪资变动时,应积极与公司协商,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国汉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,孕期女性职工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。公司在调整孕期女职工的岗位和薪资时,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,合理、公平地进行调整。